实验室测试流程
1.目的:建立一个工作流程以制定入办程序,样办测试/退还报告的制作过程. 2.范围:适用于QA实验室 3.程序 3.1.测试申请者必须准备测试样办并填写测试申请表. 3.2.测试申请者将样办连同测试申请表现(须有签名)递交实验室组长或以上人员。 3.3.实验室组长或以上人员须核对样及测试申请表的资料是否正确及足够。 3.4.如样办或测试申请表的资料不正确或不足够,申请者须重新整理后方可入办测试。 3.5.样办及测试申请表会编上一个独有编号以作标记。 3.6.实验室技术员级人员或以上人员提取样办及测试申请表,核对无误后方可将样办进行预调测试环境(温度在23±2℃及相对湿度20%~70%)样办须保持样办状态及防止偷盗。 3.7.样办必须存放在预调环境4小时后方可测试。 3.8.当技术员完成测试后填写数据表及报告。 3.9.报告须由实验室组长或以上人员检查后再由实验室主任/工程师审核发放。 3.10. 报告为一式两份,副本交给申请者,正本则实验室保管。 3.11. 测试完成后样办应则技术员用胶袋/卡通箱或类似容器存放样办。 3.12. 如测试申请者需退还样办,必须将样办退还测试申请者,如测试申请者无需退还样办,实验室员或以上人员须将样办保存于实验室储存室内。 3.13. 所有测试后的样办如存于储存室内的须有样办存放/销毁记录,另外损坏的样或细小件用胶袋装并有适当的标识。 3.14. 实验室人员不得保留任何样办,未测试或已测试的整件或散件做私人用途。 3.15. 除按测试申请者规定退还或按需要保留的样办外,所有测试样办应在报告发出日期至少保存15天或按QA经理决定作相应处理。 3.16. 存放期到期后派人员应将所有样办,未测试或已测试的都要在抛弃前完全消毁。 3.17. 样办销毁记录应由实验室工程师/主任或其指派人员保存至少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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